連江縣嬰幼兒奶粉及尿布補助申請書

申辦資格 凡設籍本縣0-2歲嬰幼兒且父母之一方亦設籍本縣滿一年以上,或持有居留證者,所稱設籍本縣一年以上,指由申請日向前推算連續設籍本縣一年以上,補助期間自當月起生效至滿2歲當月為止。
申請人應具備證件或文件 1.申請表(如附件1)。
2.申請人一方郵局存簿封面影本。
3.申請人(含配偶)及子女戶口名簿影本或戶籍謄本(含電子戶籍謄本),並應記載全戶人口及詳細記事。
4.其他相關證明文件(大陸地區人民或外國籍人士請附居留證)。
申辦處理天數 15
申辦方式 各鄉公所申辦
付費說明
承辦單位 連江縣衛生福利局社會福利科
承辦單位連絡電話 0836-2502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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